- 江必新;刘倬全;
以生成式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技术浪潮,正引发一场深刻的法律职业范式变革,其影响已超越单纯的效率工具范畴。一方面,人工智能通过提升司法效率、增强裁判客观性与拓展法律服务普惠范围,为法律职业带来了历史性的发展机遇;另一方面,它也对程序正义、实体公正与职业伦理构成了系统性风险,具体表现为过程的不透明、算法的内在偏见、价值判断的悬置以及职业责任的虚化。这场变革的根本动因是技术逻辑与法理逻辑之间的深刻张力。在技术维度,人工智能存在着认知能力的极限、对数据的固有依赖以及“黑箱”特性等内在局限。在法理维度,法律职业对参与者的法律主体资格、推理模式的因果性以及裁判过程的交往性有着技术无法满足的根本要求。基于此,本文主张,应对之道在于超越“技术乐观”或“技术悲观”的简化论,主动地、系统性地重构法律职业中的人机关系。为此,本文构建了一个旨在促进深度人机协同的整合性治理框架。该框架是多层次的:在宏观层面,主张通过优化治理架构与创新法律机制,在坚持人类法官作为最终责任主体的同时,对其最终裁判权的行使,特别是对高置信度AI结论的否决,建立必要的程序性制约;在中观层面,主张通过风险的分类分级监管与包含“替代责任”和“受约束的优先责任”的新型权责配置,为人机互动划定清晰的规则边界;在微观层面,则主张通过法律人的角色重塑与法学教育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赋能法律职业者成为AI价值判断能力的积极塑造者。
2025年05期 v.1;No.5 1-1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47K] - 杨凯;
面对民事司法程序中涉法涉诉信访“入口不畅、程序不顺、出口不佳”等信访治理困境,以民事司法程序现代化与信访治理法治化转型实践为基础,构建民事司法程序全流程释法明理机制,通过将释法明理程序机制嵌入民事诉讼程序的诉前风险预警、诉中动态沟通、判前判后闭环答疑全周期,实现民事诉讼与非诉讼程序的无缝衔接与相互协同,有效解决民事司法程序涉法涉诉信访治理目前所面临的“诉访分离模糊、释法碎片化、终结公信力不足”等痛点和难点问题。依托纵向三级法院职能梯度、横向多部门联动及数字治理驱动的“三维支撑”体系,形成“预防—化解—巩固”的涉诉信访法治化治理闭环,提升民事司法程序涉法涉诉信访源头治理效能,为民事司法程序现代化转型提供实践路径与理论框架。
2025年05期 v.1;No.5 16-3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501K] - 李麒;
监察文化,可以视为关于监察的思想观念、制度表达和监察官员素养等的统合。中国古代监察文化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和法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唐代监察文化是这方面的代表。在思想观念上,唐代君臣是非常重视监察职能的,认为监察职能因整顿法纪、弹劾不法而存在,是维系官僚体制正常和健康运行的一种监督和纠错机制,具有关系国家治乱的政治功能。在监察制度上,唐代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监察组织机构,监察范围广泛,监察权力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在监察官员的素养上,唐代强调监察官员应当具备刚正无私的品质、渊博的才学和杰出的办事能力。唐代监察文化的积极合理成分,具有超越时代限制的品性,能够为当代监察制度建设提供文化滋养。
2025年05期 v.1;No.5 37-5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43K] - 拜荣静;吴家文;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有着丰富的法治思想,其中就有很多关涉生态法治的传统观念和社会实践,构成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法治观。从生态理念上看,以“天人合一”“众生平等”“道法自然”等和谐共生理念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从法律渊源上看,以礼律敕等严密的律法保护生态环境。从机构设置上看,以虞衡官主管山泽草木。从保护内容上看,以天地万物为保护对象。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法治的传统观念和社会实践,应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其对当代的启示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通过坚持系统思维,坚持绿色发展,强化环保宣传教育,以深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另一方面,通过完善生态环境立法体系,严格生态环境执法规范,确保生态环境司法公正,增强生态环境法治意识,以落实用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2025年05期 v.1;No.5 51-6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08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