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与经济

名家特稿

  • 人工智能时代刑事法学理论创新与实务应对专题(一)

    樊崇义;齐文远;江必新;左卫民;魏汉涛;

    当前人工智能的浪潮席卷各行各业,刑事法治领域正经历着深刻的理论革新与实务挑战。从AI深度伪造引发的追责困境到自动驾驶的责任归属争议,从算法黑箱带来的归责难题到法律大模型的司法应用探索,传统刑事法学体系遭遇前所未有的冲击,也催生了理论创新与制度完善的迫切需求。本次笔谈有幸会聚樊崇义、齐文远、江必新、左卫民、魏汉涛五位法学界知名学者,围绕人工智能时代刑事法学的核心议题各抒己见。各位学者从刑法规制原则、刑法理论转型升级、刑事政策选择、法律大模型应用、传统过失理论重构等多元视角,既坚守罪刑法定、权利保障等法治核心价值,又直面技术发展带来的主体、行为、责任等理论新命题,提出了兼具前瞻性与实践性的思考与倡议。本专题旨在搭建跨学科、跨领域的学术交流平台,凝聚学界共识,为破解智能时代刑事法治困局、推动中国式刑事司法现代化提供智力支持。期待各位读者能从中汲取思想养分,共同探索技术与法治的和谐共生之道。

    2026年01期 v.2;No.7 1-1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63K]
  • 智能法律咨询AI大模型推进社会治理范式现代化转型

    杨凯;

    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给社会治理领域法律咨询行业带来的变革并不是单纯在工具层面进行简单的替代,而是深入法律咨询服务的底层逻辑以及社会治理体系的整体运作架构,从而引发了一种系统性的社会治理范式与体系重构。人工智能借助专业大模型知识适配功能、通过对动态知识体系的信息供给方式进行革新、依靠可信性机制开展社会风险防控工作、凭借普惠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达成触达方面的突破、通过人机协同实现资源配置的优化以及依托行业生态共建拓展格局,推动法律咨询行业从传统依赖人工的模式朝着普惠均等和智能精准的全新范式转变。这样的社会治理范式现代化转型不仅大幅提升服务质效,而且重塑法律服务业生态,为现代法治体系中的民事司法程序现代化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开辟了全新发展路径。

    2026年01期 v.2;No.7 13-2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08K]
  • 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体系的特质

    尹奎杰;

    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体系是“两个结合”的生动体现,特别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结合法治中国建设的生动实践,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理论探索中形成十分鲜明的特质。这些特质包括:思想的系统性与理论的针对性的统一;法治的理论性与法治的实践性的统一;理论的时代性与思想的前瞻性的统一;思想的守正性与理论的创新性的统一;法治的政治性与法治的人民性的统一;理论的体系性与思想的逻辑性的统一。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法治中国的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建设提供了思想指引,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2026年01期 v.2;No.7 29-4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83K]

法治与社会治理

  • 基于人工智能的法政治学范式转向与重构

    褚尔康;

    人工智能机器学习的本质是依据样本投喂,训练完成一个最佳的参数权重体系,其本身运行过程从形式上看似是技术性而非价值性。但现代技术政治学认为,技术和系统在设计过程中就映射权力、政治和价值观,并且通过技术的机制性和架构框架,实现政治权力运行的目标。随着算法成为社会统治方式中的支配性力量形态的存在,其技术的内在政治性正成为人工智能算法运行的重要特征。而基于上述原理,如何从法政治学角度深度解析算法的政治性对数字法学的介入与影响机理,进而深度解析算法作为一种规范手段的技术性与政治性的统一,成为人工智能时代法政治学研究范式转向的核心议题。

    2026年01期 v.2;No.7 43-5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78K]
  • 新质生产力视角下“枫桥经验”县域社会治理新质实践

    王德正;

    面对当前社会结构复杂化与治理需求多元化的现实,基于“新质生产力”的发展需要,通过“新质实践”新范式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基层治理的题中之义。探索新质实践在县域社会治理中的应用与发展,需构建具体的评价体系,厘清各区域县域治理的基本格局和演化趋势,揭示新质实践在县域社会治理中的收敛性及其影响因素。依托科技创新、法治保障和社会协同的新质实践,有助于推动县域社会治理的高效化、系统化与现代化发展。加强法治建设,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激活社会组织,增强基层组织动员能力;推进绿色发展,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区域协同,增强县域治理的空间联动效应;加强金融配套,提供治理创新的资金支持,是推动新时代县域社会治理持续创新和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策。

    2026年01期 v.2;No.7 52-6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01K]

刑事法学

  • 医保诈骗中医院刑事归责风险与防范

    熊谋林;

    以零容忍态度严打医院骗取医保是近年来刑事司法和政策的热点,严管医保基金也将成为未来长期稳定的做法。尽管司法解释要求对医院实施的骗取医保行为按诈骗罪追究组织、策划、实施人员的刑事责任,但法律和行政法规、立法解释从来没有否定对医院按合同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从法律规范与案例裁判规则来看,医院符合单位犯罪的主体要件,无论是单位资格、法人主体还是单位利益层面,《刑法》与《社会保险法》均为追究医院刑事责任提供了依据,公立医院、私立医院及医院内部科室等均在单位犯罪范畴之内。在行为要件上,医保服务协议具有合同性质,医院通过虚构诊疗项目、虚开费用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与相关司法解释也明确了具体的骗保行为类型。同时,非法人医院、已注销医院、盗用单位名义实施骗保等情形,是少数可否定医院构成犯罪的例外情况。医保诈骗的违规、违法与犯罪行为具有统一性,不存在仅违规违法而不构成犯罪的情形。医院若要规避刑事归责风险,核心在于规范诊疗行为、依法使用医保基金,健全医保基金使用管理与审查机制,从根本上杜绝骗保行为。

    2026年01期 v.2;No.7 69-8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85K]

博士生论坛

  • 检察机关撤案核准权的诉讼监督本质与优化路径

    段贞锋;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设置了核准撤案制度,人民检察院撤案核准权由此产生,但对于其性质究竟为公诉权还是监督权一直存在较大的争议;立法的粗疏导致该权力存在被滥用、被虚置、限制当事人权利、易滋生司法腐败等风险。明确核准权的监督权性质,通过出台相应司法解释限定适用案件范围、降低权力行使主体级别、明确适用条件的内涵和外延以及审查的内容、设计完善的核准程序,能够提升制度的可操作性,促进核准撤案制度在刑事司法中更好的付诸实践,完整准确地实现立法意图。

    2026年01期 v.2;No.7 82-9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44K]
  •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体系拓扑

    李建欢;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体系应解决经济目标与政策措施、实施手段与体系建构、角色定位与规范结构的三组问题。“经济—法治”范式可以深化为“经济内容—法治逻辑”范式,以法治逻辑引导经济内容有效落实。“目标—手段”范式可以扩展为“目标—路径—保障”范式,以经济和法治为核心目标,将路径分为激励路径和限禁路径,以法律规范的制定和实施为保障,突出立法的重要性。法律实施强调权利保护以及义务和责任的落实。“义务—责任”范式补充为“权利—义务—责任”范式,通过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有效配置保障民营经济组织获得激励的机会,通过明确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法律责任与追责机制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和制度环境。

    2026年01期 v.2;No.7 92-10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20K]
  • 监审协同背景下审计报告的功能困境及其优化

    曹振;

    审计报告不仅是审计监督的主要工具,还是实现监审协同的重要载体。为满足监审协同需要,审计报告的应用范围从财政领域向国家治理领域拓展,适用对象也向非行政公职人员扩张。但是,审计报告在监审协同过程中存在未能有效匹配监察办案需求、报告结果运用协调机制不畅、异议处理与监察调查衔接不足、规避信息公开程序要求等困境。依据现行审计法律规范体系,审计报告实质上发挥着准司法性的监督功能,并突破传统行政监督定位而成为多元监督协同的联结载体,其同时借助实施程序发挥着对审计权的控制作用。因此,以提高监审协同治理效能为出发点,需在全面优化审计报告制发要求的基础上,健全监审协同顶层设计和具体运行机制,并续造被审计对象权利救济规则且健全审计报告信息公开机制。

    2026年01期 v.2;No.7 106-11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22K]
  • 生成式人工智能与多元纠纷解决现代化——以DeepSeek为例

    潘帅;

    2025年初,国产通用大模型DeepSeek正式发布R1大模型并同步开源模型权重,为实现多元纠纷解决现代化提供了诸多可能。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现代化转型以数字技术为科技支撑、以ODR为适用基础,引入DeepSeek等生成式人工智能推进纠纷解决与科技创新相结合,属于“案多人少”困境的应对之策。DeepSeek赋能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必须结合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法治内涵和制度功能,明确生成式人工智能的辅助性地位,分析其在类案检索机制、纠纷解决线上平台、司法辅助与监督模型建设中可能的应用图景。此过程不可避免地产生“个人信息安全”“算法歧视”“公平正义”等现实问题,须加强数据管理、建立算法审查机制、尊重当事人程序选择权,保障并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在纠纷解决中的良性发展。

    2026年01期 v.2;No.7 119-13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2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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